根据《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钻探劳务供应商名录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2026年1月5日发布的《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关于公开征集钻探劳务合作单位的公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书面反映情况并寄至队总工办小刘(15860309109)。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
2026年 1月23日
根据《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钻探劳务供应商名录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2026年1月5日发布的《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关于公开征集钻探劳务合作单位的公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书面反映情况并寄至队总工办小刘(15860309109)。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
2026年 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