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关于公开征集钻探劳务服务合作单位的补充公告
来源: 作者: 点击:343 日期:2021-01-26 14:56
根据省地矿局和闽东南地质大队的相关业务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钻探劳务服务合作单位的管理,提升合作单位的服务质量及钻探成果质量,拟建立劳务协作供应商库。我院于2021年1月15日的截止时间,仅收到4家具有意向的协作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便于工作的实际开展,现公开补充征集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内容
1.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钻探劳务服务供应商名录库。
2.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入库后的劳务单位负责承接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所委托的劳务协作的钻探任务。
3.入库服务周期:三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5.入库数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都给予入库。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处于有关部门通报等处罚期限内。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自愿服从我院相关管理规定,遵守我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入库报名提交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钻探劳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有)。
4.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拟投入仪器设备清单等)。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投标申请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投标文件使用封套包装(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四、递交投标资料地点
递交地点为: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南路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办公楼C幢1楼109室。
五、入库名单确定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下列办法确定入库名单: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都给予入库。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官方网站(http://www.mdndz.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南路闽东南地质大队办公楼C幢1楼
联系人: 侯女士
联系电话: 18005067531
固定电话:0595-22687852
2021年 1月 25日